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跟我说开酒吧,跟我一起合伙开店,要我给一万元订金,过了一个星期左右,他跟我倒闭了,后来我妈妈跟我说他根本就没有开过店,后来我问他要钱他又不给,这样算不诈骗

2019-05-30 12:47: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法上是没有合伙诈骗罪一说的,如果行为人合伙进行诈骗的,属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这时候人民法院是需要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进行定罪量刑的。如果共同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对于诈骗罪财产型犯罪,如果当事人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也是可以从宽处罚的。在一般情况下,犯罪数额越大,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也会越重,具体的犯罪数额,是需要经过鉴定评估来进行确定的。
  • 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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