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车间无法生产需要关闭,因而调整我的工作岗位,我不同意而辞职,这种情况单位需要对我进行经济赔偿吗况单位需要对我进行经济赔偿吗?单位车间无法生产需要关闭,因而调整我的工作岗位,我不同意而辞职,这种情况单位需要对我进行经济赔偿吗?

2019-05-30 12:52: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其实员工提出辞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经济纠纷,那么员工只要按照本人意愿,同时根据法律要求提前书面通知单位即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仅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后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或者以此和单位产生纠纷,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单方调岗。从对法律条文的字面分析可以发现依法单方调岗的前提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其核心就是“不能”二字。
    如何区分“能”与“不能”,并对“不能”充分举证,就是单方调岗积极要件的重中之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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