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收银的,上班前说好了11点或7点下班,可以我要到了下班时间才对账,天天都是这样,这算加班吗?

其它
2019-05-30 13:01: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问题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但法定假日必须要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不能以补休代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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