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11月18日,被告向原告借款65万元整并出具借据一份,同日原告通过银行向被告转账614900元,余款35100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告。双方约定的利息为月息3分。被告付息至2015年4月18日,之后拒绝还本付息,并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利息我们是口头约定3分,已经支付我4个月的3分。法院判决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还把被告支付我4个月的3分利息减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被告又上诉不服一审判决1.说没收到35100现金,2.不承担诉讼费,3.口头约定的利息不算把给过的利息要回。

2019-05-30 13:22: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 一般金融业银行业所说的利率,不管是什么情况,基本上都是年化利率,也就是一年期的利率,按年为单位算。
    2,央行公布的利率都是年利率,用%表示。
    3,年利率与月利率的换算:年利率/12=月利率(用‰表示),月利率*12=年利率。
  • 借款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准备向法院起诉。首先,你要搞清楚一个情况,你告谁,谁才是被告,你要是告借款人,借款人就是被告,告担保人,担保人就是被告。然后,不告借款人是不可以的,不能跳过他。
    只有在确定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有义务履行代偿义务,所以一般来说是借款人及担保人一起告,告多少人其实都无所谓,诉讼费都是一样的。届时借款人没钱或者说借款人压根就没有应诉,法院会执行担保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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