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请问九级伤残,人身伤害能赔多少钱

2019-05-30 13:4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从这个规定看,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受害人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是该条仅规定了医疗费不可兼得,并没有涉及其他费用,但这也表明了立法态度,可能代表了今后的立法方向是实际支出费用不得重复赔偿,其它项目可以重复赔偿的模式。
  •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九级伤残标准
    九级伤残是指达到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等情形的伤残。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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