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交资本100万,转让40%,如何确认股权价格

股权转让
2023-07-18 16: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1、协商定价法是指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按照自治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2、出资法是根据公司工商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股权价格;
    3、净资产法是根据公司某一时间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者净资产值的适当溢价确定股权价格;
    4、评估价法是根据公司资产评估后确定的资产价格确定股权价格;
    5、在股份公司中,股票有一个相对客观的价格,由证券本身决定,在投资中被称为内在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 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 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容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 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 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 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 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 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容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 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 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 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