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买房子40年产权和70产权的区别

2019-05-30 14:21: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手中持有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 关于房屋产权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
    1.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2.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3.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4.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5.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
    6.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
    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
    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
    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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