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拆迁房和拆迁协议。交房时发现房屋结构不合理要求开发商重新给我调换?我有一拆迁房和拆迁协议。交房时发现房屋结构不合理要求开发商重新给我调换。签了一份调换协议。一年也没有履行协议。我起诉解除拆迁和调换协议。要求现金赔偿。在我起诉期间开发商已经跑了。法院通过公告的程序已经判决。我也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拆迁房保全,及冻结帐户。半年后法院说找不到人,我要求法院将我保全的拆迁房拍卖。在这个过程中物业将我保全的房屋占用了怎么办?开发商也欠物业的钱但是物业没有起诉开发商。我起诉的我要求保全的。法院判决我胜诉。我要求物业返还物业不搭理我。说开发商还欠他钱呢。怎么办?碰到这种情况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
2019-05-30 14:4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关于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最后不到人该如何解决的问题,通常办法如下: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
    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