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临沭看守所什么时候收人?

2023-07-19 08:48: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看守所移交监狱,五日内给家属下通知,具体如下:
    1、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2、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
    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3、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
    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看守所在办理收押、提审提押、律师会见、出所、代收在押人员亲属及律师送物等各个环节时应严格检查入所物品,并区别情况予以分别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条 看守所干警配备:县(旗、市)一般不得少于十二人,月平均人犯数超过一百人的,一般按百分之十五配备;大中城市看守所,一般按月平均人犯数的百分之二十配备。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配齐。
    看守所应当配备医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医务室或卫生所。
    看守所的炊事员,按月平均人犯数的百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但最少不得少于二人。
    看守所可根据需要,适当配备其他工勤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