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欠了XX行39400,2017年11月通过XX行客服申请减免归还本金,本月有说是本省分行的XX行工作人员协商并制定了还款计划,当月按照还款计划还款先还了2万,之后每月最低还一千,到了12月初就有说是XX发总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说看11月归还了两万,现在可以申请只归还剩余的本金一万9千多就可以,我说我上个月已经跟XX行工作人员制定了还款计划了,当时那个人说并没有收到这方面的计划材料,我说是分行的,我按照计划还吧,之后那个工作人员把电话挂了,。这个月又有一个说是XX行的催收给我打电话,说我不还款,我说之前制定过还款计划,对方说他那里没有资料显示我有这个还款计划,然后在能联系到我本人的情况下还去骚扰我的家人,请问我能去XX会投诉吗,是否还能按照之前与分行制定的计划还款,还是说是要按照总行的催收说的计划还款?

2019-05-30 15:3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
    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
    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 催收情况违规情况有:
    1. 未经借款人本人允许,拨打借款人通讯录内的亲人或者好友电话并进行多次骚扰
    2. 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借款人或者通讯录亲友及家人
    3. 借款人逾期后每日催收电话超过3个以上
    4. 借款人逾期后催收来电不在上午8:00-下午9:00时间段
    5. 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
    6. 到借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催收导致个人声誉严重受损的
    7. 逾期后逾期费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逾期利率
    8. 采用诱导方式让借款人去其他平台借款归还本平台借款
    9. 采用非法软件短信电话轰炸借款人手机号码
    10.冒充国家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借款人进行恐吓、暴力催收
  •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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