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12月1日口头提出离职,然后每天都在说,但是公司不同意。我在6号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拨回来了,说如果我辞职了,我不会同意正常的程序,除非我急着辞职,扣了我900块钱。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9 12: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不同意辞职可以强行辞职,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投诉,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仍然不批准的,您可以持相关已提前通知离职的材料(如上述的邮单底单),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您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现象的可一并提出,投诉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
    离职流程分三步走:第一步向用人单位提交辞呈。您可以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递交辞呈,并邮寄一份辞呈到公司,在邮单上写清楚内容为辞呈,并保留底单即可。通过用人单位内部管理系统或电子邮件、VX聊天提交辞呈的,需保留相应页面的截图。
    第二步做好交接工作。无论公司是否批准离职,都需要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公司有指定人员交接更好,若未指定,则可以做好工作交接清单记录好工作进程在离职前以邮件形式发给主管领导。
    第三步期满离职。
  • 法律分析:
    一、口头辞职不具有法律效力,该情形下找劳动局恐不会得到支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起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二、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