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人取了不属于他的快递,价值约40元,未归还,并在快递单上用别人的手机号购物,构成违法行为

消费者维权
2023-07-19 12: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 提供损失证明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
    误收快递,属于不当得利,如果经真正的收货人或发货人讨要后拒不归还,构成侵占公私财物违法行为,涉案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拒不归还则构成侵占罪,对方有权依据刑法270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追究侵占罪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主张返还侵占的财物。如果未达到5000元,经对方讨要后侵占一方拒不归还,对方也有权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占一方返还所侵占的财物。
    因此,误收快递及时归还,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如果非法占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