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2万元。当时借的时候,他说要两个月还。四个月后,他向他要钱。他说他没有钱,要几次给3000元。如果你想再说一遍,等等慢慢还。我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19 13: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款人欠债不还,可向对方出具书面声明要求对方还款,并就还款方式、时间达成一致。
    2、无法与对方协商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欠钱对方不想还债权人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写好起诉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注意诉讼不要超过诉讼时效,一般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促使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被对方起诉,债务人可以即时将款项还上,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得撤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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