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欠我4000元,他不还我起诉他会坐牢吗?

债务追讨
2023-07-19 14: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欠钱不还一般不会坐牢。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欠钱不还的行为一般属于民事行为,但如果经法院判决债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归还债权人欠款,债务人逾期拒不归还欠款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能会坐牢。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被起诉不会坐牢,但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债务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借款人应该依照约定时间返还借款,否则应支付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般来说,借贷关系属于民事诉讼,不会坐牢,但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返还借款,导致构成侵占罪,会坐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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