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贷款中的房子能加上配偶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7-19 15:0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有抵押能加配偶名字,不过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不过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如果有贷款,必须先还清贷款才可添加名字,如果没有贷款,购房者首先和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买受人与开发商共同向市房产管理处住宅产业科申请变更合同备案手续,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名字添加到买卖合同上,然后凭新的买卖合同、发票、税票等材料至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即可。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以及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子有贷款可以加配偶名字,但是需要贷款银行同意,并且需要支付一些费用。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第一种情况里说的少量工本费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夫妻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法律依据:《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共有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 还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的名字,有房贷当然是可以加配偶的名字的,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开同意增加贷款人的证明,也就是说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样就多了一个还贷的人,再去房产大厅办理加名字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