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约定有效的情况下,承担股权回购的主体是否包括原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
2023-07-19 16:5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关于投资协议中股权回购效力问题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1条、第137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公司约定的,由目标公司股东回购股权投资基金在目标公司中股权的条款,性质即为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