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时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四月十五号我去了

讨薪
2023-07-19 19: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即该月工资在下个月的约定的日期前必须支付。具体日期查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大多数公司是在每月的15日或30日发放工资。
    没有规定最迟是几号发工资,规定的是从考勤的截止日期开始不能超过31天的时间,也就是两次发薪的间隔不得超过一个发薪的周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至迟不超过一个月。
    准确的起算时间是,上个月的工资应当在本月支付,有些地区的司法实践认为应当在本月中旬前支付。
    以上为一般情形下的判断标准,如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有权暂不支付工资的,则另当别论。
    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30日后结算工资,或者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然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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