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养小孩能上户口骂?

2023-07-19 20: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小孩上户口需要先办理收养登记,由相关的民政部门审核收养人情况通过后办理领养登记,再凭借着收养登记证明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以下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1、未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双方都不符合相关条件;
    3、收养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以下收养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收养行为不是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收养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能力。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和这个要求。收养后没有去到相关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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