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借了我五千元钱,现在他是打电话,微信啥的都不回复,人找不到,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19 21: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是否可以报警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是民间借贷,那么双方之间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不可以报警,应当通过诉讼解决,公安机关不会受理报警;
    2、如果双方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并不是单纯的民间借贷,借款人的行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那么可以报警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可以去其所在的__法院起诉,_款_找不到的时候,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_的共同财产,若债务_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_共同拥有的,则另__就有帮助该_还款的义务;
    2、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_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踪的制度,宣告找不到的债务_为失踪_,并且指定财产代管_,由代管_对失踪_的财产进_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而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最好是通过协商、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法院会受理,因为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会依法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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