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2023-07-19 23: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2、另一方当事人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步骤有: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法院将执行工作交由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根据判决、裁决的内容,选择强制执行的手段,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之后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等,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