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怀孕期间,公司无辜降薪2500,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主张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赔偿能达到经济补偿的两倍,孕期补发的工资能不能直到母乳期结束?

劳动仲裁
2023-07-20 01:1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怀孕公司给降工资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申请调解仲裁等。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降工资。公司应适当照顾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可以减轻其工作量或调离至其他较轻松的岗位,但不能降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因为在孕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4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哺乳期之后的赔偿没有依据。
    4.、生育保险自己缴纳。
    5、可以要求,这是应得的。
    6、只要工资不高于城市最低标准的3倍,就是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来的。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四)向规定,女职工孕期,除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女职工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定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没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 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的,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标准进行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追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