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了一个房间,期间一直没有入住,交房时也没有向我们解释窗户是否紧,后期下雨天,雨水飘进房子,渗透到楼下的其他家庭

房屋买卖
2023-07-20 01:2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开发商追责,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 由造成排水不畅的责任人赔偿
  • 法律分析: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 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