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和我不在其他省份生活超过5年。我们能在其他省份办理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07-20 01:5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在部分地区可以跨省办理。虽然我国还尚未开始实施全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2021年6月1日,民政部已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期内,在试点地区的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该地的有效居住证明。在“跨省通办”试点地区之外,是不能跨省办理离婚证的,想要离婚的夫妻,协议离婚的可以去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跨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1、跨省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进行确定。分别是:
    (1)协议离婚的,双方要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跨省办理;
    (2)诉讼离婚的,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可以跨省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 跨省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若当事人为不同省份户籍的,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前往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二者在统一身份的,无法跨省协议离婚,当事人不在本地生活的,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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