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铺转让,接受的人怀孕了,现在不想接了,付了定金,现在要求退定金,能退吗

2019-05-30 17:4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签定转让协议(合同)。
    2、税务登记证(到国税、地税办理变更手续)。
    3、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4、营业所需的其它证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5、房屋租赁协议(约甲方、房东共同签订)。
    6、盘完库以后,你给甲方出具一个收据。然后你付款,付完款以后让甲方给你一个收据。
    7、授予甲方特许经营的一些合同,如与继承,就约上甲方与供货商协商,与供方商签定合同。
    8、核实一下甲方的存货是不是付清了货款,有没有外欠。
    9*、交纳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金。
    * 在交接的过程中,最好找一个中间人。
  •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店铺,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的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如果办理了登记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人可以主张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尝丹佰柑脂纺拌尸饱建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使抵押权。
  •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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