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小区住房外墙皮脱落,找谁维修

业主维权
2023-07-20 06:1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墙皮脱落谁负责,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保修期内,如果确定是质量问题造成的,受害者可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开发商可向承建商追偿;
    2、如果维修不及时造成新的损害,则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责任;
    3、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
    物业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哪些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避雷设施;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 墙皮脱落需要区分是室内部分还是室外部分,如果是室外部分属于公共区域的,可以向物业申请维修基金进行墙面维修。如果是室内个人单独享有部分,可以要求物业范围内承担过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 法律分析:墙皮脱落需要区分是室内部分还是室外部分,如果是室外部分属于公共区域的,可以向物业申请维修基金进行墙面维修。如果是室内个人单独享有部分,可以要求物业范围内承担过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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