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若自愿离婚如何进行相关程序

协议离婚
2023-07-20 06:5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愿离婚的程序:
    1、双方向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度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双方自愿离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离婚登记;
    3、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律程序是:
    1、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是起诉、梳理、调解、审理、裁判、执行等;
    2、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审查申请材料、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准予离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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