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付定金,办完结婚证再办房首付,这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0 06:5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个人婚前买房的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全款买房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该房属于购房人的婚前财产;如房子是婚前一人出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子视为是出资方对对方的赠与,该房是对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二人在婚前出资购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是婚前二人共有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房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前交了首付婚后拿房产证,是否算婚前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交了首付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不能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