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在农村老房子里,后来拆迁搬到楼上了,怕儿媳分房子一直在婆婆名下,结婚17年,现在离婚还能分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0 07:1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以下房产一般不能分割:受赠、继承未过户的房产;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用他人名义买的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以孩子名义买的房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不能分割房产,因为儿女不是父母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父母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父母二人,是父母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一般不可以分割房产,因为儿女不是父母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父母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父母二人,是父母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