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在外面有小三了,可是我手里没有证据,但是我见过小三本人,我现在想离婚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30 17:5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外情提出离婚的,若有证据证名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 出轨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你妹妹掌握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说,以下这些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重婚的婚外情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对方重婚的,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要看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因此,此时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对方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
    (2)婚外情双方对外表现的关系
    (3)邻居的证人证言;
    (4)小区保安的证人证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