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眼外伤,需要鉴定机构鉴定,东莞有没有可以鉴定眼睛的机构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0 07: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眼睛做伤残鉴定流程:
    1、申请人须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申请鉴定眼睛的伤残等级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填写伤残评定申请书;
    2、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由社保行政部门等依法作出决定;
    4、将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和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法律分析:
    1.眼睛伤残鉴定标准,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劳动者因眼睛视力减弱,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需要先做鉴定,可请求赔偿;
    2.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3.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第二条 分级系列 a)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