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本上婚姻写未说明状况,可以领结婚证吗?

2019-05-30 17:5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结婚证之前,两位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夫妻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两位都是单身身份,不存在所谓的婚外情。
      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
    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
  • 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