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职6个月,拖欠3个月工资不给,我仲裁他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和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0 08:0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庭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已经改正,违法事实已经不复存在,员工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的权利,但基于没有法律事实,以及一事不二理的法律原则,仲裁庭会不予支持。
    相反,员工再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法律事实,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 仲裁庭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已经改正,违法事实已经不复存在,员工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的权利,但基于没有法律事实,以及一事不二理的法律原则,仲裁庭会不予支持。
    相反,员工再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法律事实,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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