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去世了,留下了遗嘱,把房子给了第二个儿子,大儿子去世了,遗嘱是在大儿子去世后立的,遗嘱由村里的其他三个人签署,作为见证人,遗嘱有效吗?长子的儿子,也是孙子,有继承权

立遗嘱
2023-07-20 08: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想要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 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 遗嘱中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根据第十五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