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请客喝酒,然后我带了一个朋友去。请客的朋友不认识她。然后他们发生了争吵,然后打了起来。被打的人受了轻伤,第二次报警。他们不打算私下和解。我有责任吗?我也有责任打人说人是我带来的。如果我想赔偿,我会付钱的!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0 09:3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对方处理
  • 行为人被他人打伤的,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式向侵害方索要赔偿:
    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当事人若被他人殴打的,一般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要求行为人进行赔偿:
    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