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女人,我想离婚,男方说给他15万就离开,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20 10:0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离婚有两种途径:一,双方均愿意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
    二、协商不成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其中,需要准备民事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子女的身份信息、及财产权属凭证到被告所在的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办理离婚手续。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想离婚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协议离婚。夫妻必须就离婚,子女以及财产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同时持有关证件和证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对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不需要理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诉讼离婚没有门槛,只要一方有离婚的意愿,就可以起诉。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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