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提前10天说辞职了,但他说等他招人可他一直招不到我就直接走了,然后他现在就不给我工资了

讨薪
2023-07-20 11: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不让走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时应当提交一下材料:
    1、书面仲裁申请书;
    2、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
    3、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和工资账单;
    3、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辞职不批准,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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