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失踪了,我能报案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0 13: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失踪报案立案条件有哪些
    1、失踪报案立案条件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人员失踪多久可以报警
    1、成年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2、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有,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失踪人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失踪,事故发生的当事人随时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
  • 失踪报案立案条件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人员失踪多久可以报警
    1、成年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2、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有,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失踪人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失踪,事故发生的当事人随时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可以报案。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