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拉黑联系方式,找不到人,可以

婚姻债务
2023-07-20 14:1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你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拉黑所有联系方式并不代表他这个人就消失,债务仍然是要履行的,只是他不主动履行,那么你就可以通过法院来维权。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报警的。而且时间都已经超过24小时了,都可以报警立案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八条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
    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 一是双方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不成,可选择报警。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案:
    1.先找其详谈以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