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前年我这边一个不太了解我的朋友借了我的钱,到目前为止还没还。我只有身份证照片、电话号码和微信,但我从未回复过我的联系。我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拿回这样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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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
2、双方可以通过
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
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_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_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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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借钱老是不还的,出借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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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借给别人要不回来可以这样处理:
1、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约定具体的还款方式和时间。
2、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不愿意还款的,当事人可以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权。
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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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