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孩子在学校被别的孩子撞伤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0 16:1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子在校被其他学生摔伤了的,如果学校有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应由致使孩子受伤的学生的家长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则由学校和致使孩子受伤学生的家长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小孩子在学校无意间与人相撞受伤,如果学校尽到了管理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致使孩子受伤的,则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由学校和孩子家长按照过错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的孩子认知能力较弱,无法自己照顾自己,离开家长到学校后,实际上学校就担负了照顾孩子的主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孩子受伤的情况,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