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现场包工头雇佣的工人跌落、摔伤、工伤或不走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7-20 19:0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工地工人摔伤一般属于工伤,属于和工人具有
劳动关系
的用人单位,但是工人自残的情况除外。现实中会出现包工头带着一部分工人承包某一项工程,但是出事后包工头无力承担费用,而分包单位又以不与工人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费用。此时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申请
劳动仲裁
,追究分包单位违法分包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原则上来说,工人工地摔伤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即承包人。但是实践中大多存在包工头聘请工人工作,而非用人单位,因此这种雇佣关系下发生
工伤事故
的,由包工头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摔伤应当由聘请工人的包工头或者施工单位负责,聘请工人的包工头以及聘请施工队的施工单位应该负主要责任,负责工伤职工的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费等。除了医疗期间的费用外,其他费用可以通过工伤鉴定后按鉴定结果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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