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代理工作了一个月零10天,说第一个月没有责任基本工资,一个月后我辞职了,但发工资找借口说我没有完成任务,扣除了我不负责任的基本工资,甚至全勤奖200元给我358元,所以我怎么去劳动仲裁部门抱怨她

讨薪
2023-07-20 20: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电话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在某些情形下公司欠薪也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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