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私人单位工作了两天半,这两天半,做了很多工作以外的工作,但当我提出离开时,单位说这是一个适应期,没有工资,我可以要求给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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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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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工资,只要你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报酬。如果由于你的个人原因辞职给单位造成了一些麻烦或损失,可以要求你进行一些经济补偿是可以的,但也不能分文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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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工资,只要你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报酬。如果由于你的个人原因辞职给单位造成了一些麻烦或损失,可以要求你进行一些经济补偿是可以的,但也不能分文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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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