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没离成婚,判决后决定分居一年再起诉,需要的分居证明是需要以下的所有证明才行还是只要其中一项就可以了?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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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的
证据有:
1、双方订立的书面分居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分居约定的材料;
2、异地居住证、
租赁合同;
3、邻居、亲属等人员的证人证言;
4、其他证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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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分居需要如下相关证据:
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的邮件、证人证言、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异地居住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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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需要提供如下证据:
1、
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等证据;
2、
诉讼离婚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异地居住证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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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