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孩子的出生证丢了怎么办

2023-07-21 01:0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出生证明丢了,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3、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根据《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法律依据:《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 孩子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证明;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
    3、要求补发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本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出生证明补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要求补发。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
    法律依据: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要求补发。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