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卖蔬菜的,从市场上进回来卖,药监局检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责任在谁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消费者维权
2023-07-21 04:5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 蔬菜超标处罚5万合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5万并不出格。但是蔬菜农药超标应从源头查起,绝大部分的菜贩并不具备检验蔬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的能力,所以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还需要相关部门做更多的努力和工作。
    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
    (一)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 蔬菜超标处罚5万合理。行为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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