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四年前我的一个不太熟的人给我介绍一个对象对方多次要求我给转账转了四万多我好几次要求见面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了后来把我直接拉黑了这属于诈骗吗

诈骗
2023-07-21 05:3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出于真实自愿转账的,一般不算诈骗。但如果对方是因遭受行为人的欺骗而产生错误认识,并非出于真实的自愿而转账的,算诈骗;诈骗其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对方没有实施欺诈行为,网恋的当事人自愿转账的,一般不可以告诈骗。但如果对方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转账的,可以告他人诈骗。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在受人蒙蔽的的情况下自愿转账给他人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