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知道北京附近哪个地方对合伙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5-30 19:5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 四项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依法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 《合法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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