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租期还未到,承租人要提前退租的,如果承租人不具备合理合法的理由擅自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提前退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来解决租房后中途退房退还剩余租金的问题。
经双方达成一致,则按约定的执行。
为了避免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提前退租产生纠纷,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对允许提前退租的免责情形以及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