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因变更经营者而终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按N1赔偿我,N部分按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1”部分只赔偿我的基本工资,我以前的工资计算是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公司应该按上个月的工资或平均工资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1 07: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赔偿金按近期12月的实际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的月工资基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